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芦淞区稳杨再生资源经营部年加工4000t废旧塑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23-03-16浏览次数:来源:生态环境芦淞分局作者:生态环境芦淞分局 字体[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加工4000t废旧塑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8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加工4000t废旧塑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枫溪街道七斗冲珠华机械公司车库1-2号

  建设单位

  芦淞区稳杨再生资源经营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宏康环境科技有公司

  项目概况

  芦淞区稳杨再生资源经营部拟投资50万元在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枫溪街道七斗冲珠华机械公司车库1-2号建设“年加工4000t废旧塑料建设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600m2,主要布置了两条废旧塑料加工生产线,一条为PP、PE废旧塑料加工生产线,另一条为PET废旧塑料加工生产线,配套设置收货区、原料仓、成品区及办公生活区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加工4000t废旧塑料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影响
  本项目不新建厂房,租赁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枫溪街道七斗冲珠华机械公司已有厂棚及办公生活楼进行生产加工,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以及简单的装修,主要污染来自施工时产生的噪声、以及装修废气、固废等,施工期较短,其噪声及废气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固废妥善处置。
  2、营运期影响
  废气:项目营运期的废气主要为废旧塑料破碎颗粒物以及厨房油烟,其中废旧塑料破碎使用的破碎机位于独立封闭厂房内,采用湿法喷淋方式处理废旧塑料破碎颗粒物,厨房油烟经小型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排放。项目运营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无生产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进入枫溪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最终排入枫溪港,汇入湘江。
  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夜间10:00~次日6:00不进行生产。同时采取厂房隔声,合理布局运行设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运行维护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金属、废标签纸、废包装材料、槽渣泥沙、浮油。项目生活垃圾经及自然干化后的槽渣泥沙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金属、废标签纸、废包装材料、浮油集中收集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废金属外售至废品回收公司,废标签纸外售至废品回收公司,废包装材料交由厂家回收处置,浮油交由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