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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名扬橡塑有限公司聚氨酯灌封铁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后公示

更新时间:2023-01-04浏览次数:来源:生态环境芦淞分局作者:生态环境芦淞分局 字体[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名扬橡塑有限公司聚氨酯灌封铁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芦淞分局
  联系电话:0731---2868278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洲名扬橡塑有限公司聚氨酯灌封铁芯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董家段高科园航空路12号(株洲名扬橡塑有限公司原机加车间)

  建设单位

  株洲名扬橡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众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株洲名扬橡塑有限公司聚氨酯灌封铁芯项目,位于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高科园航空路12号,本项目拟建设预计年产0.5万件聚氨酯灌封铁芯线圈及其配套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本项目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枫溪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本项目涂胶、涂胶固化、浇注、固化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排特别放限值;无组织废气通过车间通风可以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噪声 :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机型,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等措施,可以减少噪声20dB,即厂界噪声约为55~65dB,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定期外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

  2023-002株芦环评表【20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