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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蓝天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工业气体充装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后公示

更新时间:2023-01-04浏览次数:来源:生态环境芦淞分局作者:生态环境芦淞分局 字体[ ]

 

经审议,我局近日内批准《株洲市蓝天气体有限责任公工业气体充装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8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工业气体充装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工业园株洲市德光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建设单位

株洲市蓝天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宏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建筑面积600m2,含本次扩建面积45m2,主要布置了储罐区、检瓶间、充装间、办公室等区域。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充装工业氧气5.0万瓶/a、工业氮气1万瓶/a、工业氩气2万瓶/a、混合气(80%氩气和20%二氧化碳)3万瓶/a、其他混合气0.05万瓶/年,及氮气直接输送能力200t/a、氧气直接输送能力30t/a、氩气直接输送能力8t/a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影响

项目施工期无土建工程,仅对设备及地上管线进行安装调试,不破坏地表,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影响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德光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枫溪污水处理厂。

废气:项目为低温液体储存,充装气是气、液两相的转变过程,流程短、密封性好,正常情况下无工艺废气产生。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修检时通过放空系统排放废气,主要是涉及氮气、氩气、二氧化碳等其他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该气体均为环境空气的组成成分,对环境无害,不属于污染物

噪声:主要噪声源是气瓶装卸撞击噪声、设备运行噪声、和气瓶检测噪声等,源强一般在60~80dB(A)之间,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利用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营运期间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3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营运期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即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安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执行。

 

2023-001株芦环评表【2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