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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10-26浏览次数:来源:生态环境芦淞分局作者:生态环境芦淞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株洲千帆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株洲千帆金属表面处理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8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千帆金属表面处理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芦淞区航空路8号中材株洲虹波有限公司院内 |
建设单位 | 株洲千帆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乐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900m2,布置工艺设备设施,总投资150万元。厂房的设备主要为机加工设备和喷砂/喷涂设备,用于公司进行热喷涂加工及其设备制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各监测点位贡献值较低,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噪声对厂区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