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更新时间:2022-10-10浏览次数:来源:生态环境芦淞分局作者:生态环境芦淞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37号)的规定,我局现对湖南正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汽车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的备案进行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后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后评价文件链接 |
1 | 汽车配件加工项目 | 湖南正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街道茅屋街 | 湖南坤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湖南正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汽车配件机加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备案稿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在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视为完成备案。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芦淞分局
联系人:潘志飞
联系电话:0731-28682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