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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7-21浏览次数:来源:生态环境芦淞分局作者:生态环境芦淞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凡达广告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m2喷绘写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 0731-2868278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凡达广告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m2喷绘写真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庆云街道太子路998号 |
建设单位 | 湖南凡达广告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厂区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9′25.098″,北纬27°48′5.764″,总占地面积1217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喷绘区、写真区、平板雕刻区、卷材UV区、后期制作区、办公区以及配套设施。项目加工的产品主要为喷绘产品、写真产品、展板等,年生产规模为30万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污染防治工作。1) 喷涂废气采取局部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确保厂界可以达到《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雕刻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确保厂界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