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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7-21浏览次数:来源:生态环境芦淞分局作者:生态环境芦淞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盛亨碳素工艺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石墨制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 0731-2868278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盛亨碳素工艺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石墨制品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芦淞区龙泉办事处楠竹商业二街001号 |
建设单位 | 株洲盛亨碳素工艺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厂区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北纬27度49分16.129秒,东经113度10分56.454秒,总占地面积1900m2,总建筑面积2800m2,项目生产的产品主要为石墨制品(石墨坩埚、烧结加热器、电极座、炉管、电极柱、坩埚轴、发热杆、石墨保温桶等),本次扩建产能为500 t/a,扩建后全厂生产规模为600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工设备设置集气罩,厂区东部下料粉尘经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TA001)后在封闭设施内排放,厂区东部车床区车加工粉尘经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TA002)后在封闭设施内排放,厂区北部铣、钻、雕刻粉尘经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TA003)后在封闭设施内排放,厂区西部车、下料粉尘经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TA004)后在车间内排放;喷涂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确保厂界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在网上进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