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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兴设备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气体储罐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更新时间:2022-05-18浏览次数:来源:环保芦淞分局作者:环保芦淞分局 字体[ ]

  审批意见:  

                        株芦环评表[2022] 8 号


  一、湖南中兴设备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120万元,于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高科园航空路建设“气体储罐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该项目在公司南面设一间丙烷储存房、一个液氧立式贮罐、一个二氧化碳立式贮罐、一个液氩立式贮罐,向车间直接通过管道供气。该项目仅提供氧气和氩气、二氧化碳配比成的混合气,不进行实际生产,本项目只新增 3 个气体立式储罐、一间丙烷储存房和两间配套设施放置房,新增汽化器、混合气体配比柜、空压机、压缩机和输送管线等配套设施,其他配套设施均依托现有。
  根据株洲华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在建设单位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对环境影响可达到国家相关环保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和内容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1.严格噪声环境管理。优先选用噪声低、震动小的设备,采用基础减震、绿化带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2.严格固废管理。该项目营运期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及时处置清运,妥善处置。3.健全风险防控体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应急预防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三、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自主组织环保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该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芦淞分局、株洲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芦淞执法大队负责。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