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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4-08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株洲冠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禾盛分公司年产机械加工零件3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冠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禾盛分公司年产机械加工零件3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8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机械加工零件3万件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株洲冠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禾盛分公司 | ||||
建设地点 | 湖南 省 株洲 市 芦淞 区 董家塅街道道田村山塘坳组 | ||||
环评机构 | 湖南润志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年产机械加工零件3万件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460万 1、废水源强核算 本项目劳动定员 15 人,年工作时间为 300 天,厂区配套员工宿舍住宿人员按10人计算。参考《湖南省用水定额标准》(DB43T388-2020)用水定额,不住宿员工用水量按50L/人·天计算,住宿人员用水量按 150L/人·天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525m3/a。排污系数取0.85,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57.5m3/a。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厂房已建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周边农田或经济林施肥,不外排。 本项目周边分布有菜地、农田及大片山林,完全能消纳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本项目生产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等离子切割机、半自动切割机、它驱式砂带机、吹砂机、射蜡机、喷砂机等工艺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源强在70~85dB(A)。项目主要工艺设备噪声源强见下表 4.4-1。 | ||||
序号 | 噪声源 | 数量(台) | 噪声源强(距离声源1m处)dB(A) | 降噪措施 | 噪声排放方式 |
1 | 等离子切割机 | 1 | 80~85 | 基础减振、厂房建筑隔声、设备维护保养 | 连续 |
2 | 半自动切割机 | 2 | 80~85 | 瞬时 | |
3 | 它驱式砂带机 | 1 | 80~85 | 瞬时 | |
4 | 吹砂机 | 2 | 70~80 | 连续 | |
5 | 射蜡机 | 1 | 70~75 | 连续 | |
6 | 手动喷砂机 | 1 | 80~85 | 连续 | |
7 | 非标手动河沙喷砂机 | 1 | 80~85 | 连续 | |
本项目设备数量较少,设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生产车间为封闭式框架结构厂房。为减轻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2)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安装减振垫;
3)空压机设置专用机房隔声,在机组与地基之间安装减震器,在空压机的进、出口安装消声器,为空压机设置可拆卸式隔声罩;
5)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维护,对各车间生产设备及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及时更换一些破损零部件,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防止设备故障产生非正常噪声;
类比同类机械加工项目,在采取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昼间<60dB(A)、夜间<50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项目厂界噪声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项目噪声自行监测方案如下: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率 | 执行标准 |
厂界四周 | 昼夜等效连续A声级 | 每季度一次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4.5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与环保措施
(1)生活垃圾
(2)废金属边角料
(3)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
(4)不合格品
(5)废蜡模
(6)废砂
本项目项目针对生活垃圾设置了若干垃圾桶,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厂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一般的工业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后综合利用。
项目生产设备运行、保养、维修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润滑油,按项目原材料用量测算,废润滑油产生量: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废润滑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润滑油危废代码为 900-214-08"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贮存间设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采取防渗、防泄漏、防流失措施,防止因储存容器破损等原因造成泄漏入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①贮存场所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有关规定,有符合《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的专用标志;
③应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角,地面与裙角要用兼顾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
⑤应有隔离设施、报警装置和防风、防晒、防雨、防渗漏设施以及消防设施;
⑦贮存库容量的设计应考虑工艺运行的要求并应满足设备大修(一般以 15 天为宜);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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