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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02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经审议,我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电机硅钢片生产加工基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分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8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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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电机硅钢片生产加工基地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芦淞区董家塅高科园航空路87号 |
建设单位 | 株洲广茂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朋乐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为满足市场需求,株洲广茂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株洲芦淞区董家塅高科园航空路87号投资3000万元扩建电机硅钢片生产线,项目建设完成后产能将达到8000t/a。该项目属于原址扩建,增购设备,扩大产能,项目总占地面积13619m2,本项目涉及的工艺主要是剪板、冲压、打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营运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地面拖把清洁用水通过厂区三级隔油沉淀池(3m3)处理满足枫溪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其中石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进入枫溪污水处理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枫溪港,最终排入湘江,废磨削液作为危废处理。 2、大气环境:本项目食堂油烟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由专用排烟管道经屋顶排放;少量金属粉尘自然沉降下落到地面,定期清扫收集后,交由硅钢片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0~100dB(A)。建议建设单位对产生噪声源的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禁止夜间生产、东侧建设隔声墙(90m长,3m高),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不会对外边界声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废包装材料原厂家回收利用,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由硅钢片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磨削液、三级隔油沉淀池沉渣、废包装桶、废润滑油等)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执行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如有,需附相关承诺文件电子版;如无,可不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