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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2-22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湖南博豪农牧有限公司禽类屠宰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禽类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禽类屠宰场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8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禽类屠宰场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芦淞区白关镇蚕梅村上西园组 |
建设单位 | 湖南博豪农牧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瑜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白关镇蚕梅村上西园组,总占地面积2331m2,主要鸡鸭的屠宰。年屠宰鸡80万只,鸭10万只。项目投资1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建设单位入驻后仅进行简单装修和设备安装。因此不对其施工期进行具体分析。 营运期: (1)大气 项目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家禽的粪便、屠宰区(屠宰车间、待宰点及病死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及污水处理站的产生的恶臭,生物质颗粒锅炉的燃烧废气。室内采用机械通风,并定期喷洒除臭剂。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锅炉产生的颗粒物。 (2)地表水 屠宰废水、生活污水、屠宰地面清洗废水采用"格栅+气浮隔油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消毒池"工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过加压泵打入管道,经过1.5km管道排入排水渠,最终排入渌江,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项目营运期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处理,再经距离衰减后其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很小,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屠宰废弃物业主自用,供给猪或鱼等作为饲料。粪便、残渣用作业主自家菜地肥料。病死禽由醴陵百奥迈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清运。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可避免固体废物排放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不会对当地的景观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如有,需附相关承诺文件电子版;如无,可不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