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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10-21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高铁机车、汽车、航空类零部件机械加工制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芦淞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高铁机车、汽车、航空类零部件机械加工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8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高铁机车、汽车、航空类零部件机械加工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街道芦淞国投集团军民融合及双创孵化示范基地 |
建设单位 | 株洲华生科技制造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空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租赁株洲市芦淞国投集团军民融合及双创孵化示范基地50号、54号厂房作为生产厂址,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5142.8m2,其中50号厂房建筑面积:1943m2,54号厂房建筑面积:3199.8m2,为株洲电力机车厂、航空城军工企业、汽车制造企业等生产制造零部件、或承接零部件来料加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包括工艺设备固定资产、厂房租赁金、生产流动资金等。 芦淞国投集团军民融合及双创孵化示范基地位于芦淞区董家塅言家村片区,原为中国航发南方动力机械公司公司二分厂厂区,2017年,南方动力机械公司将其二分厂厂区整体出让给株洲芦淞国投公司,成立军民融合及双创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园区西面、东面为山体,西向、西北向、西南向距欣月家园小区170-500m,南向300m为南方公司动力机械公司光电事业部,南向350m到达南方动力机械公司总部工厂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激光切割机产生烟尘、弯扭杆抛光产生粉尘,焊接工艺产生烟尘。 激光切割过程年作业量小,切割烟粉尘产生量较少,加强作业区工业通风,在大气环境稀释扩散净化。 弯扭杆抛光采用直段抛光机,直段抛光机抛光部位带有防尘罩,抛光过程产生的粉尘基本上全部收集控制在防尘罩内。同时直段抛光机配套重力沉降除尘装置,抛光产生的粉尘受工位旋转轴的离心力作用沉降在防尘罩内,在后端风机负压抽力下沿风管进入重力沉降除尘装置,尾气经过除尘装置后端水浴池沿地沟排入大气环境。抛光粉尘为金属氧化物颗粒,比重较大,经过离心沉降、重力沉降去除,除尘效率达到98%以上。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限值。 焊接烟尘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计算,本项目焊接主要采用CO2—氩气混合气保护气焊,少量采用电焊。焊丝、焊条年用量共约1620kg/a,项目焊接烟尘产生量为9.72kg/a。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小,采取加强厂房工业通风,在大气环境稀释净化下,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限值。 在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烟尘、粉尘颗粒物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烟尘、粉尘颗粒物排放量小,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欣月家园小区位于本项目厂址西向150-300m,且其间有相对高度约30-40m的山体阻隔,本项目烟尘、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对欣月家园小区不会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2、废水 项目区域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此外还有少量生产用水。 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厂房建筑室外已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枫溪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枫溪港,最终汇入湘江。 本项目振动抛光机抛光作业需添加适量水润湿刚玉砂,用水循环使用,在水分蒸发时实时补充用水,不产生废水。超声波清洗机清洗用水通过沉淀池循环使用,沉淀池容积:25L,清洗的支架尺寸小,清洗用水量小。更换清洗水产生的废水作为危险废物管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超声波清洗可做到无生产废水排放。 3、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机加工废金属边角废料、废金属屑、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乳化液以及废超声波清洗液。 机加工废金属边角废料、废金属屑含有价金属,收集暂存外售综合利用。 废油、废乳化液、废超声波清洗液为危险废物贮存间设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采取防渗、防泄漏、防流失措施,防止因储存容器破损等原因造成泄漏入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废金属屑贮存点设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采取防渗、防泄漏、防流失措施,防止金属屑夹带润滑油、乳化液入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 本项目生产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剪板机、折弯机、车床、铣床、钻床、直段抛光机等工艺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源强在70~85dB(A);类比同类机械加工项目,在采取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昼间<65dB(A)、夜间<55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场址东向、西向为山体,树木茂密,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最近居民点为西向距离约150米外的欣月家园居住区且有山体阻隔,项目厂界噪声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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