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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6-23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政策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49号),《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干货】实行环境影响评价"正面清单",对符合"正面清单"条件的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一个工作日办理审批。
【案例】株洲乐莎食品有限公司罗莎食品加工基地项目位于株洲市芦淞区航空大道88号,行业类别属于十一、食品制造业 14中24、其他食品制造 149*中的其他未列明食品制造,于2021年6月23日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审批,审批号:株芦环评告知承诺[2021] 4号。
详情可拨打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芦淞分局电话28682785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