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更新时间:2021-04-14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政策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49号),《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干货】实行环境影响评价"正面清单",对符合"正面清单"条件的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一个工作日办理审批。
【案例】湖南东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电动控制器生产项目位于株洲国家高新区董家塅高科技工业园非航工业园株洲易力达机电有限公司内,行业类别属于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于2021年4月14日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审批,审批号:株芦环评告知承诺[2021] 2号。
详情可拨打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芦淞分局电话28682785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