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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名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年加工80吨金属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更新时间:2021-09-30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年加工80吨金属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加工80吨金属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8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加工80吨金属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粗加工厂区: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建雅路3号

精加工厂区: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63号厂房(含东侧平房)

建设单位

湖南省名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亿兴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省名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在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建雅路3号(粗加工厂区),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63号厂房(含东侧平房)(精加工厂区),用于加工80吨金属制品项目,粗加工厂区租赁场地总建筑面积约1913.6m2。精加工厂区租赁场地总建筑面积约1048.72 m2。

项目粗加工厂区内部南侧为原料堆放区、半成品堆放区,北侧为生产区,东南角为废料存放区,西北侧二楼为办公区。项目精加工厂区内部南侧为车厂加工生产区,北侧为检验区,东南角为生活区。

项目粗加工厂区现状生产线以原材料堆放区为起点,自右向左推进,成品仓设在西南侧,靠近出入口,有利于产品输送;办公区设在厂区进门左侧与生产区分隔。

项目精加工厂区现状生产线以半成品堆放区为起点从南侧加工,北侧检验,靠近出入口设成品仓库,有利于产品运输;办公生活区设在厂区东南侧与生产区分隔。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影响

本项目租赁已建厂房,项目施工期仅进行简单的室内装修和设备安装,施工内容较为简单,本评价不针对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进行具体的分析评价。

2、营运期影响

废水:粗加工厂区生产中不对原辅料进行水清洗,无清洗废水。因此根据项目工艺特点,项目主要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含职工洗手废水)和打磨工序水浴除尘废水打磨车间水浴除尘废水洗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株洲市枫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湘江

精加工厂区项目食堂污水生活污水一并经过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株洲市枫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湘江

废气:1、机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项目加工成型在车间内进行,过程中形成的金属粉尘比重较大,容易沉积,基本沉降在操作台5m范围内的车间地面,加上车间墙体阻挡,不会出车间,该部分粉尘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自然沉降于地面,车间员工定期清扫地面收集处置,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打磨在打磨室内进行,经密闭收集水浴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沉渣定期清捞。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经净化处理后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

噪声:项目营运期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值在70-90dB(A)之间,经隔声降噪处理,再经距离衰减后其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很小,粗加工厂区各监测点的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精加工厂区各监测点的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声环境可达到功能区要求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包装水浴除尘沉渣,收集后交物资回收单位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为废切削液、废机油收集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株洲市湘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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