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30来源:枫溪街道作者:枫溪街道字体[ 大 中 小 ]
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近期,枫溪街道民政办通过走访各村(社区),对村(社区)民政专干进行政策讲解,通过对重点对象进行分析研判和入户走访,指导辖区村(社区)对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户、重残、重病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把低保扩围增效工作落到实处。
枫溪街道低保扩围增效工作主要采取“四项”措施。
一是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认真落实省州《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申请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的基础上,做好低保审核确认工作。根据申请家庭实际困难情况综合研判是否符合纳入低保范围,不简单以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健康状况、就业就学情况认定对象,不随意附加非必要限制性条件和财产限制条件,不以特定职业、特殊身份为由,未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直接认定申请对象符合或不符合低保条件。
二是落实低保渐退政策。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给予一定的渐退期。对低保家庭成员死亡和服刑的,在30天内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家庭成员退出保障范围,从核实之日起的次月停发低保金。
三是将扩围增效工作与残疾人状况调查相结合。在辖区残疾人上户过程中大力宣传当前低保政策,同时在上户过程中充分了解残疾人的生活、经济、就业等情况,对成年无业的重度残疾人,主动发现,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帮助其申请低保。
四是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对低保家庭的经济状况评估,综合考虑收入、刚性支出、实际财产情况。一方面,按规定核算申请家庭的净收入、人均收入,对不属于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不核算其收入财产,对符合刚性支出扣减要求的充分扣减,对维持家庭生产生活的必需财产,在认定家庭财产状况时予以豁免。另一方面,综合考量家庭财产取得时间、财产市值、实际归属、实际营收情况以及其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等,实事求是地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