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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8-02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目录
第一部分 芦淞区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芦淞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芦淞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芦淞区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芦政办发﹝2015﹞91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及政务内外网的建设、维护等工作。
(2)根据《区委工作报告》、《区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两集中、两到位”,推动并联审批,规范中介环节,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全力打造高效、便捷的人性化服务平台。
(3)改造、提升区机关核心机房的建设,确保机关及乡办网络正常运转,支撑“互联网+”建设。
(4)推进区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加强进驻,做到应放尽放、应进尽进,争取实行统一着装上岗,规范补贴发放,强化对窗口的管理手段。
(5)进一步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力争推进2-3个乡办便民服务中心的达标改造。
(6)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结合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建设,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区政务服务中心于2015年重新组建,将原区政府政务中心、区信息中心合并成立,加挂区政府电子政务中心牌子,为区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6名,另有临聘人员6名。
第二部分 芦淞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芦淞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311.18万元;支出合计:311.18万元。
(二)关于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11.18万元;支出合计:311.18万元。
(三)关于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45.05万元。
(四)关于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总数为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现单位有一台车辆,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乡镇政务服务大厅及便民服务中心及政务公开和网络维护等检查、行动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等。
(五)关于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本年收入66.08万元;支出66.08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等);公用经费136.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费、乡镇网络维护、网络维护耗材、中心机房维护、全区信息网络维护、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等)。同比去年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工资有所上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七)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落实,我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年初预算申请的项目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芦淞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胡骞尹;联系电话:28580542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