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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8-02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目录
第一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和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和实施办法。统一管理区直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乡(开发区)、街道办事处的机构编制工作。检查监督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
2.研究制定全区机构改革的方案,并协调组织实施。审核区直各部门和乡(开发区)、街道办事处的机构改革方案。协调区委、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
3.负责审核全区各部门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人员编制。负责审批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计划。
4.负责研究制订区属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审批区属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负责区属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认定、登记和年审工作。
5.负责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计划管理和工资基金的计划的审批工作。
6.负责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信息的采集和情况的综合,承担机构编制的统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芦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区级一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本部门独立编制机构1个,下设非独立核算副科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信息中心。实际在岗在编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
第二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收入数48.06万元,较上年54.77万元减少12.25%;2017年决算支出数48.06万元,较上年55.24万元减少12.99%。
二、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收入数48.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数48.0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
三、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支出数4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4万元,占总支出的63.97%;项目支出17.32万元,占总支出的36.03%。
四、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数48.06万元,较上年54.77万元减少12.25%;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数48.06元,较上年55.24万元减少12.99%。
五、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48.06万元,较上年54.77万元减少12.2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4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4万元,占总支出的63.96%;项目支出17.32万元,占总支出的36.0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48.06万元,较预算数28.08万元增加71.15%,预算追加原因为统一社会代码项目开支增加及人员经费开支增加。
六、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4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4万元,占总支出的63.9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七、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总额为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1.60万元减少10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17年“三公”经费总额为0.00万元,未超过预算数据,与上年对比情况如下:
其中:公务接待费为0.00元,比2016年度降低了100.00%; “三公”经费中无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产生。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无
八、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均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9万元,比2016 年减少70.95%。主要原因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无发生额。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已实行公车改革,无车辆;无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芦淞编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安排,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1.不断深化改革,有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一是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二是深化园区体制改革。三是统筹推进大京机构改革。四是深化纪检派驻和巡察体制改革。五是贯彻执行监察体制改革。六是落实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2.大力简政放权,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二是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三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四是开展“减证便民”专项工作。
3.突出重点,实现机构编制资源有效整合
一是争取政策倾斜,增加编制及职数。二是突出问题整改,减少行政事业编制人数。三是优化编制使用,做活机构编制管理文章。
4.全力优化服务,着力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一是立足基础,全力做好机构编制信息报送和年统工作。二是创新方法,提升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效率。三是动态管理,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四是紧跟时代,开展“云上编制”试点建设工作。
一年来,芦淞编办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和工作要求,严守机构编制管理纪律,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为全区工作大局提供了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李智 ;联系电话:28580543。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