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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8-02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第一部分 枫溪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依法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2、拟定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远近期规划,大力发展街道办事处经济,提高社区服务能力;
3、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卫生、农业产业和财政、民政、安监、司法行政、计划生育、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行政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组织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5、承担本级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6、抓好征兵工作,组织民兵训练,开展国防教育等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含街道内设部门,两个社区,以及五个行政村的汇总数。
第二部分 枫溪街道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枫溪街道公开部门决算表格8张(附后),包括: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枫溪街道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为:751.59万元,较上年增加170.09万元,增加29.25%;支出合计为:751.59万元,较上年增加170.09万元,增加29.25%,详见《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为:751.59万元,收入各项构成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4.85万元,占总收入91.12%;公共安全支出:4.98万元,占总收入0.66%;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占总收入:0.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6万元,占总收入3.68%;城乡社区支出:14.9万元,占总收入1.98%;农林水支出:1.2万元,占总收入:0.16%;交通运输支出:3万元,占总收入0.4%;其他支出:13万元,占总收入:1.73%;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合计为:751.59万元,支出各项构成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4.85万元,占总支出91.12%;公共安全支出:4.98万元,占总支出0.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6万元,占总支出:3.68%;城乡社区支出:14.9万元,占总支出:1.98%;农林水支出:1.2万元,占总收入:0.16%;交通运输支出:3万元,占总收入0.4%;其他支出:13万元,占总支出:1.73%;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为:751.59万元,较上年增加170.09万元,增加29.25%,财政拨款支出数为:751.59万元,较上年增加170.29万元,增加29.25%。详见《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735.59万元,较上年增加214.51万元,增加41.17%;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735.59万元,较上年增加214.51万元,增加41.17%。详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4.85万元,占总支出:93.10%;
②公共安全支出:4.98万元,占总支出0.68%;
③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占总支出:0.27%
④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6万元,占总支出3.76%;
⑤城乡社区支出:14.90万元,占总支出:2.03%;
⑥农林水支出:1.2万元,占总支出:0.16%;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7.29万元,决算数为:684.85万元,增加了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财政事务等类别的投入;
②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零,决算数为:4.98万元,增加了对公共安全事项的投入;
③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零,决算数为:2万元,增加了对科学技术事项的投入;
④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零,决算数为:27.66万元,增加了对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投入;
⑤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零,决算数为:14.90万元,增加了对城乡社区方面的投入。
⑥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零,决算数为1.2万元,增加了对农林水方面的投入。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为:614.88万元;人员经费支出:397.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61%;公用经费支出:217.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39%;
详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零,决算数为零;
2、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零,决算数为零,无增减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零,决算数为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街道无公务用车,无因公出国(境)费,以及无公务接待费。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16万元,其中:1、交通预算支出:3.00万元;2、其他支出:13万元;
(二)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16万元,其中:1、交通运输支出:3.00万元;2、其他支出:13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动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110.20%万元,较2016年增加19.75万元,增加21.84%,增加原因是因为增加了行政运行支出中的人员经费支出以及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33.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5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以及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株洲市芦淞区枫溪街道严格控制支出,争取把每一分钱都花到实处,能省则省。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总额751.59万元。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办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17年基本支出630.88万元,较上年466.49万元增加164.39万元,增加35.24%。
工资福利支出351.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65%,较上年292.54万元增加2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与工资调增。
商品和服务支出85.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54%,较上年150.87万元下降43.35%;减少的主要原因委托业务费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2%,较上年23.08万元增加100.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增加。
2、项目支出
2017年项目支出主要是我办为完成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和科学技术工作以及农林水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拆迁、维稳等方面。 2017年项目支出120.71万元,比上年115.01万元增加4.5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科学技术与农林水方面的投入。
3、“三公经费”情况
近几年,我办在贯彻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中取得了良好成效。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其中:
2017年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上年也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上年也没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因施行车改,我办已无公务用车。
4、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根据预算及绩效管理实际情况,本办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①预算编制粗糙,仅根据每人每年的额度进行编制
改进措施:预算编制需与年度工作目标挂钩,预算支出要细化到项目。对个人工资性支出,按照标准逐人核定;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分类分档按项目定额编制预算。大宗的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和专用仪器设备的采购,采用政府采购方式,按采购项目、数量、资金来源详细列报,并编制政府采购目录表。建设性项目和专项支出要递交支出项目申请,出具项目论证报告,准确地确定预算项目所需资金。
②预算编制内容不够完善,未执行全面预算管理
改进措施:完善预算编制内容,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做好编制预算的准备工作,重视基础数据的搜集,根据我办实际情况,全面了解单位和各部门的基本情况和掌握第一手材料,在情况清,心里明的情况下,科学地、有根有据地编制预算。编制范围尽可能全面,不漏项,将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预算范围,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
③预算管理缺乏组织体系保障
改进措施:建立预算管理组织体系,组织全员参与,上下达成共识,将单位绩效、部门绩效、个人绩效充分结合。各部门分别编制预算并汇总至财政所,财政所根据财政局批复预算分解、层层传递下达至各部门。采用以目标值为主,各部门分别控制各自的预算指标的管理手段,明确预算执行流程及有效的监控措施,将预算考核落实到具体责任中心。
2017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枫溪街道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紧扣区委“新芦淞、新创业”工作主题和“建新城、促两型”工作总抓手,攻坚克难,稳重求进,全面加速区域发展,争当打造芦淞发展升级版的先锋军。通过齐心协力,本年我办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责任,保证了街道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地解决了历史积压问题,并重塑了街道形象,尤其是枫溪辖区的拆迁环境得到了明显优化,建设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