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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更新时间:2018-08-02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第一部分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芦淞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隶属于芦淞区人民政府,正科级单位,单位在编人员10名,合同制人员1名,单位主要职能是协调安置房建设管理,创文创建工作,以及拆违控违协调工作。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01.52万元,较上一年度减少23571.26万元,其原因为2016年机构改革调整后,项目征拆资金不再拨付至本单位统筹管理,故导致较上年金额大幅减少;其他收入2.5万元,该收入为用于炎陵扶贫队扶贫专项经费。
  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①本年度一般经费支出169.33万元,②城乡社区支出25.78万元,3农林水支出7.70万元。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0.07万元(实际发生1.04万元,其中用于扶贫攻坚项目车辆费0.97万元)共计较上一年度减少1.72万元,其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后,单位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公车使用率较低;公务接待费0.85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29万元,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出台了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强调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本单位在“三公”招待费用上,严格控制,层层把关,较上年度有着明显的减少。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
  1、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政府采购行为。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我办基本支出管理的各项收入和支出都按预算的目标完成。我办财政拨款收入有在职人员工资以及公用经费和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在编人员工资由财政中心统筹发放,公用经费用于发放合同制人员工资、添置办公用品、购置办公设备等。“三公经费”主要支出为公车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三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总支出较上年度有大幅的减少。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株洲市芦淞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