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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科协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更新时间:2018-08-02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第一部分  芦淞区科协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学发展;
  2.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推广先进技术;
  3.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4.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人才;
  5.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6.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等任务;
  7.兴办符合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事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协会属区委主管下的群团组织,为区级一级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无下设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现有编制3个,其中改非1人,事业编制在职在编2人。
  第二部分  芦淞区科协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芦淞区科协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芦淞区科协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04万元。2017年度总收入63.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43万元。相比与上年决算数减少34.15万元。(2)、2017年度总支出63.43万元。相比与上年决算数减少34.15万元。
  二、关于芦淞区科协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决算收入63.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决算63.43万元,(其中项目收入23.61万元)占本年的收入100%。
  三、关于芦淞区科协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决算支出63.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3.4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3.61万元)占本年的支出100%。
  四、关于芦淞区科协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①、2017年收入63.43万元,比上年减少35%;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43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39.8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2.78 %;项目支出23.6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7.22%。
  五、关于芦淞区科协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 63.43万元,较年初预算24.2595万元,增加39.170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不含科普经费收入拨款等。
  六、关于芦淞区科协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43万元,其中:①工资福利支出 16.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61%;②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7.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55%;个人家庭支出:5.1万元,占基本支出12.8%;其他建设:0万元。
  七、关于芦淞区科协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总额为0.18万元,未超过预算数据。占总支出8.04%。与上下年对比情况如下。
  其中:公务接待费为0.18万元,比2016年度增加了16.67%;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元,比2016年度降低100%;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6年度降低100%。
  八、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43万元,比2016年增加6万元,增长9.46%。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壹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壹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年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管理机制、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加快财务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强化财务风险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推进预算公开。
  加强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价,把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引入经费的管理,逐步建立起以强化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督制度,强化重大项目经费的全过程审计。
  明年将进一步对财务管理进行规范化,同财政部门及时沟通学习,积极进行财政部门组织的决算、编报、审核等方面工作按时完成,认真如实填报,对预算和决算公开工作、及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的各项工作按规定认真执行,该填制及时填制,该公开及时公开,该上报及时上报。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株洲市芦淞区科协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