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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8-02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第一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文化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本部门的主要职能有:
文化馆是政府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组织辅导群众开展文化活动而设立的群众文化事业机构,是当地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中心。文化馆具有综合性、普及性、社会性和服务性的基本性质。文化馆以文艺创作、组织活动、文艺培训、基础辅导、组建业余文艺团队为主要职能。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芦淞区文化馆为区级二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非遗办公室3个股室,核定编制5人,实际在编在岗5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文化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文化馆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收入数164.76万元,较上年121.65万元增加35.44%;2017年决算支出数161.95万元,较上年125.61万元增加28.93%。主要原因是创公共文化示范区及免费开放拨款增加。
二、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文化馆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收入数164.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数126.26万元,占总收入的76.63%;其他收入38.50万元,占总收入的23.37%。
三、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文化馆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支出数16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36万元,占总支出的86.67%;项目支出21.59万元,占总支出的13.33%。
四、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文化馆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数126.26万元,较上年113.32万元增加11.42%;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数126.26万元,较上年113.32万元增加11.42%。
五、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文化馆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26万元,较上年113.32万元增加11.42%。主要原因是创公共文化示范区及免费开放拨款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82.90%;项目支出21.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7.1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26万元,较预算数70.15万元增加79.98%,预算追加原因为主要原因是创公共文化示范区及免费开放拨款增加。
六、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文化馆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7万元,占总支出的82.9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七、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文化馆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总额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017年“三公”经费总额为0.00万元,未超过预算数据,与上年对比情况如下:
其中:公务接待费为0.00元,比2016年度降低了100.00%; “三公”经费中无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产生。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无
八、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文化馆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均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馆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9万元,比2016 年18.90万元增长38.55%。主要原因是:财政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指标口径的差异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馆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 月31 日,本馆已实行公车改革,无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以创建文化示范区为契机,加速文化阵地建设。
一是完善场馆建设,提供更加完备的惠民服务设施。通过积极推进,提升改造场馆文化设施,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创建要求,2017年,我馆在征得区委、区政府批复同意后,协调老干局老干活动中心,在原有场地基础上,投入近40万元增设了舞蹈排练厅、数字录音室、书画厅、棋牌室、健身房、阅览室等功能用室,并按创建要求设立示范区创建特色活动宣传栏,增设了手机加油站、医药箱、雨伞等便民设施。添置了两块电子显示屏、触摸式一体机,用于我馆的基本情况、开放时间、服务项目、最新活动等信息的介绍或预告。
二是完善、落实各项规定,加强日常管理。根据文化馆职能要求,完善用室使用、资产管理、非遗管理、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并严格落实,保障了日常工作秩序规范、大型活动组织规范、经费使用规范,促进了规范化管理。保障了单位安全稳定和大型活动顺利开展。
二、大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打造特色品牌群文活动。2017年,我馆大力配合区文体旅局,参与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极大地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元宵节开展了民俗大游园、青春快闪、新春送福等十大特色主题活动,吸引了数万市民参与;1月份,开展了“镇村文化大舞台”—白关镇首届少儿文化艺术节,5月份,承办了第八届健身广场舞大赛,全区12支队伍300余名广场舞爱好者参加了比拼,选送6支优秀队伍参加市广场舞决赛,为广场舞队伍建立了交流、提升的平台。4-7月,组织我区40多支文艺团队参加了区、市各级“欢乐潇湘”群众文艺汇演活动,报名参演人数4000多人,节目数量近200个,其中原创节目30余个,观众人数近5万人,经过海选、初赛、决赛,精选13个具有代表性的优秀节目进行芦淞区专场的演出,节目形式多样、元素丰富、各具特色,充分展示了芦淞的时尚魅力和群文艺术水平,再掀群众文化热潮。我区选送的舞蹈《湘江北去》获省二等奖、市特等奖。吉他弹唱《湘江边走走》获市特等奖。当代舞《橄榄绿的梦》、原创歌曲《最美的风景》获市银奖。《魔法情缘》获市铜奖。芦淞区美刻艺术中心获“欢乐潇湘·欢乐株洲”群众文艺汇演优秀文艺团队。11月份,参加2017年株洲市“社区大舞台”系列活动,承办芦淞区3场专场演出,近40支文艺团队参加活动,将几大品牌继续打造成我区的“文化名片”。
三、以全民艺术普及为己任,扎实开展各项文化惠民活动。
一是免费开放文化场馆,文化惠民全民共享。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满足群众需求,2017年文化馆进行了提质改造,目前我馆对辖区群众免费开放的场馆有:3间多功能排练厅、电子阅览室、乒乓球室、数字音乐室、阅览室、书画室、健身室,演艺服装厅等,每周免费开放63小时,全年接待来馆市民20000余人次。
二是创新文艺培训方式,提升群众素质水平。文化馆坚持免费培训,全年共举办舞蹈、瑜伽、乐器、剪纸、乒乓球等各类文艺培训班90余场次,近1000人次参加培训,为基层文化骨干、辖区内的文艺团队提供了系统培训和专业辅导,较大的提高了文艺团队的水平。首次把“百井剪纸”作为培训内容,并邀请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周建红老师亲自授课,培训效果好,取得了培训学员的高度认可。此外,创造性打造了“明星学苑”群众文艺公益培训品牌,借助民办学校挂牌成立“明星学苑”公益培训基地8个,由专业老师指导,提升辖区文艺爱好者素质水平。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财务室负责接收公众询问,接洽人,周赛男;联系电话,28255353。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 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