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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8-02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目录
第一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重要会议的统一管理及有关会务工作。
2.负责区政府大型活动以及对外的接待服务保障工作。
3.负责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车辆的管理工作。
4.负责区机关大院卫生、绿化、消防、安全保卫等工作,保障院内水、电、气正常供给。
5.负责机关大院内各种机电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
6.负责区政府老院、政府西院的的办公房屋、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区机关大院内办公用房的调整、维修等工作。
8.负责区机关大院、老院、西院的物业管理工作。
9.负责区政府机关食堂、文印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芦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区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本部门独立编制机构1个,属区一级预算单位。属全额拨款单位。年末实有人数41人,其中:在职23人,退休18人。本单位总编制人数23个。
第二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收入数2,038.80万元,较上年2,008.91万元增加1.49%;2017年决算支出数2,040.26万元,较上年2,007.45万元增加1.63%。
二、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收入数2,038.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2.86万元,占总收入的99.71%;其他收入5.94万元,占总收入的0.29%。
三、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支出数2,04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4.76万元,占总支出的96.79%;项目支出65.50万元,占总支出的3.21%。
四、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数2,032.86万元,较上年1,982.20万元增加2.56%;2017年决算支出数2,032.86万元,较上年1,982.20万元增加2.56%。
五、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2,032.86万元,较上年1,982.20万元增加2.5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2,03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7.36万元,占总支出的96.78%;项目支出65.50万元,占总支出的3.2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2,032.86万元,较预算数324.23万元增加526.98%,预算追加原因为政府机关运转开支、公务用车平台开支及区接待办开支。
六、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2,03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7.36万元,占总支出的96.78%,主要支出在行政运行开支。
七、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总额为93.8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97.00万元减少3.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17年“三公”经费总额为93.87万元,未超过预算数据,与上年对比情况如下:
其中:公务接待费为10.85万元,比2016年度降低了38.8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83.02万元,比2016年度增加了2,365.09%,原因是:行政单位公车上缴成立公车办,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0费用产生。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国内公务接待162批次,接待人次1770人次。
八、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均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2.45 万元,比2016年1,000.23万元增加39.21%。主要原因是:财政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指标口径的差异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1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3 辆;无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能够依法、有效的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按照年初的绩效目标,合理的分配人、财、物,加强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价,使之达到较高的使用效率和实施效果,保障了财政预算的执行。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财务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刘靖 ;联系电话,28580722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株洲市芦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