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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更新时间:2018-08-02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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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风景区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组织编制景区自然资源和旅游资源相关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负责景区内自然资源、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利用、保护和经营管理工作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为区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8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7名,临聘人员1名。
  第二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合计766.44万元,上年总收入1,117.83万元,比上年减少31.44%。支出766.44万元,比上年减少31.44%。 
  二、关于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合计766.44万元,其中:财政全额拨款562.15万元,占总收入73.35%,其他收入204.28万元,占总收入26.65%。 
  三、关于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766.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5.19万元,占总支出24.16%;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73.37万元,占总支出74.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8万元,占总支出1.03%。 
  四、关于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总收入562.1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01.66万元,减少26.40%。 
    财政拨款总支出562.1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01.66万元,减少26.40%。 
  五、关于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总支出562.1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01.66万元,减少26.40%,人员调整与工资异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总支出562.15万元,基本支出486.70万元,占总支出的86.58%,项目支出75.45万元,占总支出的13.4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总支出562.15万元,年初预算238.29万元,预算追加原因为景区门票补助、困难乡镇补助、人员调整与工资异动。 
  六、关于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①基本支出474.69万元,占总支出的84.44%,主要支出在行政运行、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旅游业管理支出等。 
  七、关于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数为4.78万元。 其中,公务接待费4.78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18.9万元,比上年下降74.7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1196人次。
  八、关于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33 万元,比2016年增加136.16 万元,增长62.12%。主要原因是:主要为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招待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已实行公车改革,无公务车辆;无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认真贯彻《预算法》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主要工作总结为:1.抓好“点、线、面”三维度,党建水平整体提升;2.用好 “防、治、抚”三举措,社会稳定标本兼顾;3.突出“严、实、细”三要素,两委换届顺利完工;4.念好“加、减、乘”三字诀,景区环境持续优化。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何小云;联系电话,073127461258。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