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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重点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更新时间:2018-08-02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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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芦淞区重点工程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芦编办【2009】11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全区重点项目进行管理、监督、协调和调度。
  2、受区政府委托,参与全区域市规划、国土开发和环境保护中重点项目的研究和决策,拟定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的政策措施,提出年度区重点项目名单的初步意见。
  3、监督和检查区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区重点项目的选址、规划等前期工作,参与项目竣工验收,配合有关部门对重点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监督、工程安全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检查区重点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重点项目的督查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芦淞区重点工程办公室是区人民政府主管重点项目工作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区级一级预算单位,无下设独立核算二级机构。核定编制6人,实际在岗7人,其中在编6名,无固定期限合同人员,1名,无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芦淞区重点工程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芦淞区重点工程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芦淞区重点工程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收入数133.79万元,较上年81.98万元增加63.20%;2017年决算支出数133.79万元,较上年81.98万元增加63.20%。
  二、关于芦淞区重点工程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合计133.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7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占0.0%。
  三、关于芦淞区重点工程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合计13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93万元,占96.37%;项目支出4.86万元,占3.63%。
  四、关于芦淞区重点工程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33.79万万元,支出总决算133.79万万元。与上年决算数(81.98万元)比较收入增加51.81万元,支出增加51.81万元。
  原因:重点办于2016年4月份新增到区发改局,2017年人员数量和工作内容都有所调整。
  五、关于芦淞区重点工程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79万元,占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3.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51万元,占93.81%;城乡社区支出8.28万元,占6.1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33.7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52.19万元增加156.35%。预算增加原因为项目建设、人员调整与工资变动。
  六、关于芦淞区重点工程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芦淞区重点工程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99万元,占46.5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8.94万元,占53.47%,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芦淞区重点工程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①2017年三公经费总额为9.2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9.38万元减少1.92%。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②2017年“三公”经费总额为9.20万元,未超过预算数据,与上年对比情况如下:
  其中:公务接待费为0.32万元,比2016年度降低了1.20%;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为8.8万元,2016年度无发生额(2017年调入一台公务用车);“三公”经费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产生。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批次、33人次),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8万元。
  八、关于芦淞区重点工程办公室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94万元,比2016年2.25万元增加66.69万元,增长2961.50%。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2016年4-12月份除人员工资,无其他经济业务发生。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7年因机构改革,调入一台越野车,价值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68万元;无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能够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使用效率和实施效果,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了较好的制度保障。2017年度预算绩效主要是在项目攻坚,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圆满完成年度工作各项任务,实现在全市“项目攻坚年”活动中的“争一”目标。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芦淞区重点工程办公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文浦成,联系电话28580749。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株洲市芦淞区重点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