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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8-02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第一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投资评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预算(招标上限值)进行评审。
(2)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评审。
(3)承担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专项评审事项。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芦淞区投资评审中心。
第二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投资评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投资评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投资评审中心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当年收入支出总计为321.39万元,与上年度145.76万元对比,增加了175.63万元,增长了120.49%,主要原因为2016年12月申请的86万元指标,区财政在2017年1月才给予拨付,所以2016年部分应付款项是在2017年指标下达后才支付出去。
二、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投资评审中心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投资评审中心本年收入合计317.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7.39万元,为本年总收入的100%。
三、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投资评审中心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投资评审中心本年支出合计32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71万元,为本年总支出的89.55%;项目支出33.59万元,为本年支出的10.45%。
四、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投资评审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投资评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321.39万元,与上年度145.76万元对比,增加了175.63万元,增长了120.49%,主要原因为2016年12月申请的86万元指标,区财政在2017年1月才给予拨付,所以2016年部分应付款项是在2017年指标下达后才支付出去。
五、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投资评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投资评审中心财政拨款本年支出321.30万元,与上年度141.76万元对比,增加了179.54万元,增长了126.65%,主要原因为2016年12月申请的86万元指标,区财政在2017年1月才给予拨付,所以2016年部分应付款项是在2017年指标下达后才支付出去。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投资评审中心财政拨款本年支出32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71万元,为财政拨款本年支出的89.55%;项目支出33.59万元,为财政拨款本年支出的10.4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投资评审中心财政拨款本年支出321.3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35万元增加了86.3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12月申请的86万元指标,区财政在2017年1月才给予拨付,所以2016年部分应付款项是在2017年指标下达后才支付出去。
六、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投资评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投资评审中心基本支出287.71万元,其中公用经费287.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
七、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投资评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合计1.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了1.1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了1.44万元,严格控制了“三公”经费的开支。
八、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投资评审中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6.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6.2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已按要求完成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株洲市芦淞区投资评审中心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艾可人;联系电话,28580538。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