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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8-02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目录
第一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芦政办发〔2015〕86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审计工作基本规划、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审计、财政经济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2)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区财政经济秩序;负责对依法行政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严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负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并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3)、负责向区政府报告,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并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制度的建议。
(4)负责向区政府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负责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负责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5)负责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区管党政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指导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负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并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10)负责区内基本建设投资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
(11)负责区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的审计。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芦淞区审计局局本级。审计局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治业务股和经济责任审计股。核定机关行政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下属事业单位区财政投资审计中心,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
第二部分株洲市芦淞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株洲市芦淞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株洲市芦淞区审计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审计局收支总计187.59万元,与上年度175.30万元相比,增加了12.29万元。
二、关于株洲市芦淞区审计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5.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25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8.62%;其他收入2.5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38%。
三、关于株洲市芦淞区审计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13%;项目支出10.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7%。
四、关于株洲市芦淞区审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3.2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173.12万元比较,增加了10.13万元。
五、关于株洲市芦淞区审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83.25万元,比上年172.87万元,增加了10.3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8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28万元,占94.01%;项目支出10.97万元,占5.9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83.25万元,比年初预算137.63万元,增加了45.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及上年上级拨款结余。
六、关于株洲市芦淞区审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1.87万元,占82.35%;公用经费30.40万元,占17.65%。
七、关于株洲市芦淞区审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3.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6万元,比年初预算6万元,减少了2.94万元;比上年决算6.99万元,减少了3.93万元,严格控制了“三公”经费的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公务接待费3.06万元,共接待135批次,773人。
八、关于株洲市芦淞区审计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4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车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已按要求完成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四部分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株洲市芦淞区审计局财务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艾可人;联系电话,28580538。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株洲市芦淞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