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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土地储备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更新时间:2018-08-02浏览次数:来源:土地储备中心作者:土地储备中心 字体[ ]

  第一部分  芦淞区土地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株洲市芦淞区土地储备中心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代表市国土资源局配合芦淞区政府,以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芦淞集团”)为依托盘活服饰城、航空城闲置和存量土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根据工作需要,在职人员4人,其中1名正科级主任为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委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芦淞区土地储备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芦淞区土地储备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芦淞区土地储备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芦淞区土地储备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财政决算收入27.73万元,财政决算支出27.73万元。较去年相比基数增加了22.7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的增加相应增加了基本工资、津贴和机关运行经费。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财政收入27.73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占财政收入总额比例的10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财政支出27.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2万元,占财政支出总额比例的80.1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51万元,占财政支出总额比例的19.87%。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27.73万元,相较去年增加了22.71万元;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27.73万元,相较去年决算金额5.02万元,增加了22.71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27.73万元,相较去年增加了22.7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27.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2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80.1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51万元,占财政支出总额比例的19.8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22.22万元,其中,在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实务款中行政运行项支出3.62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37万,该两项支出与年初预算支出金额相符;在财政事务款中行政运行项支出17.23万元,相较于年初预算12.89万,增长了33.67%,主要原因为该预算年度期间有人员调入,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增加;国土海洋气候等支出类支出5.51万元,其中国土资源事务款中行政运行项支出5.51万元,相较于年初预算4万,增长了33.75%,主要原因为预算年度期间有人员调入,相应的增加了本年度的人员办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31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额的77.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额的22%;商品和服务支出0.25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额的0.95%。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元,相较上年增加0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暂无。
  八、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1万元,比2016年增加21.09万元,增长420.12%。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的增加相应增加了基本工资、津贴和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 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芦淞区土地储备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市国土资源局的大力支持下,以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依托,在保障本部门2017年的正常机构运转的同时,代表人民政府做好了积极为芦淞区经济发展服务,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工作。
  一、积极争取用地指标,确保项目顺利落地。科学编制年度建设用地报批及供应计划,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严峻的耕地占补(“占一补一”和“占优补优”)保护政策下,确保重点项目落实到位。一是完成了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国家重大专项科研试验用地442亩的工业土地报批工作;二是完成了董家塅居住地块一商住用地77亩的土地报批工作;三是完成了知行大街、航空大道等4个项目共计419亩的用地预审工作;四是启动了航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三期等项目的报批前期工作。
  二、积极协调征地拆迁,努力推动土地供应。一是积极协调市局征用处和区、乡(镇、街道)两级政府及用地单位,认真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努力推进征地拆迁“清零行动”。今年,我中心协助办理了两机重大专项及航空储备地块项目,并完成了1434亩的征地回复单;二是积极完成年重点建设项目供地,目前,已完成两机重大专项南方公司地块一、608所(太子奶地块)工业地块、航空科创园项目共计399亩的出让供地工作,正在办理并完成了两机重大专项南方公司地块二、三和航空储备地块、两机重大专项科研试验用地、608所(太子奶商业)配套地块5个项目共计1178亩用地的出让供地资料准备工作。三是继续对芦淞区批而未供和征而未供土地进行清理和梳理,积极存量盘活土地,提高芦淞区供地率,保障两城发展的用地需求。
  三、积极扎实内部管理,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我中心把支部建设、作风建设和文明建设作为中心工作总抓手,并落实到中心工作的各个方面。一是认真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新时代讲话精神;二是积极发挥党支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效提高了中心工作的战斗力;三是积极开展创文活动,深入地开展了“树新风、抓学习,立标杆、抓业务,创文明、抓环境”创建工作,积极参与区文明创建执勤工作。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财务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赵小龙;联系电话,28287968。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株洲市芦淞区土地储备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