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信息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各单位预算和三公经费

株洲市芦淞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更新时间:2018-08-02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财经纪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负责单位部门预算指标和用款额度的控制工作,监督国库集中支付单位、部门预算的执行;参与制定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制度,办理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和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的支付业务;负责监督管理单位零余额账户及特设专户;根据财政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和额度,核对部门预算指标,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的审核、支付和银行的清算工作;负责及时与财政、人民银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资金增减变动和结余情况;对区重点项目专户资金进行收支管理,并负责支出审核和组织支付;承办区委、区政府和财政局交办的其它事项并及时提供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合计1103.13万元,比上年度收入增加382.67万元;本年度支出合计1115.17万元,比上年度支出增加366.5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4.8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2.83万元。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合计1103.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3.1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合计1115.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3.1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92%;其他支出12.0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8%。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3.1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92.6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0万元;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3.1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92.6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0万元。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3.1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92.6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4.01万元,占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的92.83%,项目支出79.12万元,占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的7.1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年初预算支出7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66万元;决算支出1103.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1.8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3.5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2.7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0万元,农林水支出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0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1028.47万元,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⑴各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增加;⑵年初预算人员为6人,决算人员为11人,增加了5人的经费支出。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4.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2.28万元,占本年度基本支出的10%,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21.73万元,占本年度基本支出的90%。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国内接待费0.1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分别减少了2.1万元、1.69万元。
  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国内接待费0.11万元,与上年度决算相比分别减少了0.03万元、0.02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国内公务接待3次,接待人次17人,一般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八、关于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1.73 万元,比2016年增加413.67万元,增长81.4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各项转移支付资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围绕全区财政工作目标,合理安排资金,确保了全区各预算单位及重点项目指挥部的资金合理化使用。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芦淞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谢晖;联系电话0731-28580500。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株洲市芦淞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