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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8-02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引导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指导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发展党员和办理预备党员转正,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装;负责所辖基层党组织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员和党务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并按照管理权限对违反党纪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委员会核定行政编制为2名。领导职数:书记1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芦淞区非公党工委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收入总数82.18万元,较上年36.92万元增长122.5%,2017年决算支出总数75.94万元,结余6.24万元。较上年增加105.7%,增加原因是非公经济系统860多名党员的党费全部上交区委组织部并返回到财政帐户,再返还到基层党支部。区委组织部也下拔了一定党建活动费用于非公党建工作。
二、关于芦淞区非公党工委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收入总数82.1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4.22万元,其他收入47.96万元。其他收入是非公经济系统860多名党员的党费及区委组织部下拔的党建活动费。
三、关于芦淞区非公党工委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支出75.94万元,结余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48万元,项目支出5.47万元。
四、关于芦淞区非公党工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4.22万元,较上年34.52万元减少0.3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34.22万元,较上年34.52减少0.3万元,基本持平。
五、关于芦淞区非公党工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2万元,较上年34.92万元减少0.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决算支出数7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48万元,占决算收入总数的比例为85.7%;项目支出数为5.47万元,占决算收入总数的比例为6.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决算收入数34.22万元,支出34.2万元,与财政拨款数相同。
六、关于芦淞区非公党工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支出数7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48万元,占决算收入总数的比例为85.7%%;项目支出数为5.47万元,占决算收入总数的比例为6.6%。
七、关于芦淞区非公党工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未超过预算数据。其中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因公出国(境)费0元。
八、关于芦淞区非公党工委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2017年收入为0万元,支出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1、人员经费支出21.47万元,比2016 年增加0.29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提高。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13万元,比上年减少0.17万元。原因是办公费减少。
3、其他共产党事务费支出7.29万元,比上年减少1.15万元。原因是市场党建、市场工会活动减少,费用减少。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能够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使用效率和实施效果,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了较好的制度保障。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非公党委办公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周永红;联系电话0731-28580558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