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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政府研究和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更新时间:2018-02-03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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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5、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根据《株洲市芦淞区政府研究和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1.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全会报告、区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理论文章,组织有关部门起草、修改区政府重要综合性材料。2.负责对全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全局性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并提出建议和意见。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国家、省、市金融政策、宏观金融形势以及全区的金融运行情况;组织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促进金融服务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全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4.负责联系协调省、市金融管理机构和驻区金融机构及金融服务中介机构;指导、协调全区金融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5.研究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区金融改革和创新发展。6.负责培育拟上市企业,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管理全区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协调推进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全区资本市场直接融资。7.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承办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准入和市场退出的初审工作。8.负责组织协调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优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稳定。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株洲市芦淞区政府研究和金融工作办公室是区人民政府主管正科级行政机关,现有股室3个,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调研室、金融工作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芦淞区政府研究和金融工作办公室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株洲市芦淞区政府研究和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只有本级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为保障本部门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7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5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2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标。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72.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7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2.8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2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5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2.5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8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86万元,上升28.6%。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51.66平方米;无公务用车;无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2019年无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无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5、本单位重点项目有处非和金融监管专项,资金总额20万元,立项依据是2015年政府第四届第二十八次会议纪要,长期绩效目标: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和金融监管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确保全区情况平稳可控。年度绩效目标:1.针对我区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确保全区情况平稳可控。2.对全区融担公司、小贷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对小贷、担保公司进行风险评估工作。
  6、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收入来源)
  5.部门支出总表(按经济分类)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7.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8.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部门项目资金汇总表(按收入来源)
  11.部门项目资金汇总表(按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
  1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6.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7.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

株洲市芦淞区政府研究和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