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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2-03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5、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一、部门基本概况
根据芦政办发〔2015〕75号文件规定,株洲市芦淞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传达国家、省、市工业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有关促进企业发展方面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二)负责工业经济态势分析、预测和监测,协调工业经济运行;指导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定期发布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情况,作出工业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和推进新型工业化有关情况的报告;会同区发改、区统计部门做好经济运行相关协调工作;会同区统计部门对区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摸底统计;宣传并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检查相关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处理安全事故。
(三)配合市区做好辖区内中央、省、市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的政策宣传和相关协调维稳工作,协调解决区企业改制遗留问题,调处中小企业的周边发展环境问题。
(四)负责区政校银企合作平台建设,以全力服务企业为宗旨,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职能,加强银行、企业、院校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协调解决好企业融资难与银行贷款难、院校毕业生就业难与企业人才紧缺的难题。
(五)承担工业项目包装、申报、管理和服务工作,为企业做好包装、融资工作,寻求合作伙伴提供支持;承担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引导产业集群发展,积极引导和引进相关企业向董家塅高科园集群发展,促进企业壮大规模,做大做强;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促进技术进步;指导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
(六)承担全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科研、生产体系建设工作。
(七)贯彻实施科技发展、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全区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并实施推动全区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的政策与措施;组织编制全区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与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和实施重大科技工程、科技基地的建设与规划。
(八)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负责归口管理和使用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和其他科技专项经费;贯彻实施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归口组织好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推动全区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研究制订推动全区农业科技创新的政策与措施,推进科技新农村建设;负责全区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技合作、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防震减灾等工作。
(九)研究制定推进全区知识创造、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的政策与措施。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株洲市芦淞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企业综合股、能源交通股(加挂芦淞区交通战备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科技股、知识产权股、航空产业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芦淞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株洲市芦淞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以及对市县转移支付的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二级机构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株洲市芦淞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10.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0.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0.57万元,主要是在编在岗人数减少2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5.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5.3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10.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科学技术210.7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0.57万元,主要是在编在岗人数减少2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5.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5.3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0.7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10.7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6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66万元,上升2.36%。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8.3万元,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的范围及标准,公务接待费减少8.3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株洲市芦淞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 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5、本单位重点项目有4个,资金总额370万元,其中,
(1)中小企业扶持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40万元,立项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七十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湘经信中小企业〔2011〕408号 《关于大力推进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文件,长期绩效目标有目标一: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目标二:通过资助、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三:完善我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服务质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为全区加快实现“三率先”总目标和“四城一中心”总任务提供坚实支撑。年度绩效目标是完善我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围绕企业需求,依托芦淞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打造“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和实体服务窗口,开展咨询、企业申办、创业孵化、融资贷款、代理、项目申报、人才、企业信息化等业务,为全区企业提供全方位、系统化、专业化的精准服务。健全长效帮扶机制。夯实“企业帮扶年”活动各项成果,健全企业帮扶长效机制,在企业要素保障、市场开拓、品牌推广、企业减负、优化环境等方面提供更有效更有力的服务,让企业帮扶从根源上为企业解决好相关难题。
(2)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专项资金20万元,立项依据是湘经信运行〔2018〕29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工业运行重点联系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株经信发〔2018〕14号《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经信系统工作要点》的通知》,长期绩效目标有加速推进我区新型工业化工作,增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壮大全区工业经济总量。年度绩效目标是完成新建新投产企业2家,新增规模企业12家,规模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5%,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全部规模工业增加值达80%,工业投资同比增长13%。
(3)2018年芦淞区科技计划项目资金300万元,立项依据是国发〔2006〕6号《国务院关于实施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长期绩效目标有目标一: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投入相结合的多元化、多层次科学技术投入体系。目标二:建立科学技术财政投入稳步增长机制,确保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的经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目标三:坚持将创新驱动发展作为首要战略,围绕航空、服饰两大产业及科技惠民,设立五大专项工程,为奋力打造发展升级版主阵地提供有力支撑。年度绩效目标是坚持贯彻落实区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紧扣“三率先”总目标和“四城一中心”总任务,大力实施“五大战略”,始终坚持将创新驱动发展作为首要战略,大胆创新,锐意改革,求发展,求突破,围绕航空、服饰两大产业及科技惠民,设立五大专项工程,为奋力打造发展升级版主阵地提供有力支撑。
(4)三供一业工作专项资金10万元,立项依据是国发〔2016〕19号、国办发〔2016〕45号、株企改办〔2014〕6号文件。长期绩效目标为完成辖区内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气以及物业管理分离移交,为国有企业减轻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承接相关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国企历史遗留问题。年度绩效目标是与辖区有分离移交任务的中央企业签订分离移交协议,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申报项目资金。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收入来源)
5、部门支出总表(按经济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部门项目资金汇总表(按收入来源)
11、部门项目资金汇总表(按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
1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6、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7、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