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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2-03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5、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卫生部印发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株洲市芦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芦淞区疾控中心”)是全区疾病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指导中心和技术咨询、服务机构,是政府实施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卫生监测等职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二)机构设置
芦淞区疾控中心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有办公室、质量管理科、急性传染病防治科、免疫规划科、性病艾滋病防治科、结核病防治科、血吸虫病防治科、寄地麻病防治科、健康教育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检验科、卫生监测科12个科室。
(三)人员情况
根据芦编办〔2017〕40号精神,芦淞区疾控中心核减编制1名,调整后芦淞区疾控中心编制为34名,2018年初实有在职职工28人,退休职工1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芦淞区疾控中心属区一级预算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芦淞区疾控中心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1150.60万元,其中:财政全额拨款378.6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72.00万元。收入较上年1279.49万元减少128.89万元,主要是因为公用经费减少,由2万元/人·年降为1.8万元/人·年;‚非税收入拨款减少,是因为取消了卫生监测检验和预防性体检收费。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150.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0.60万元,较上年1279.49万元减少128.89万元,主要是因为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减少,由2万元/人·年降为1.8万元/人·年;‚非税收入拨款预算支出减少,是因为减少了卫生监测检验和预防性体检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0.6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78.6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与维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72.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二类疫苗和学生体检两个专项的支出。其中:二类疫苗支出750万元,主要用于二类疫苗购买、冷链运转与维护、临聘人员工资等方面;学生体检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学生体检委托业务费、组织协调、资料印刷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4万元,较2017年预算60万元减少9.6万元,减少19.04%,主要是因为2018年公用经费由2万/人·年降至1.8万/人·年。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1.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殊用途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五)重点项目
2018年本单位重点项目有5个,资金总额133万元,其中:①一类疫苗75万元,立项依据是《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长期绩效目标有通过为适龄儿童和重点人群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免疫规划预防接种服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保护儿童身体健康,年度绩效目标是做好冷链运转、安全接种工作,确保适龄儿童11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基础免疫率≥95%,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国家、省级要求内,无麻疹等疫苗针对传染病暴发疫情发生。②传染病防控33万元,立项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湖南省结核病防治规划》、《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长期绩效目标有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报告,科学、及时、规范处置传染病疫情,防止疫情扩散和二代病例的发生,确保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年度绩效目标是加强霍乱、人感染禽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监测,按时完成监测采样,个案流行病学调查完成率达100%;加大艾滋病检测力度,完成自愿咨询检测550人,孕产妇HIV检测400人,HIV检测人数不低于辖区总人口数的13%,加强艾滋病病人管理和高危人群干预,有效遏制艾滋病的发生与流行;加大结核病筛查力度,完成中小学校入学新生约4000人的结核病筛查工作,规范结核病患者管理,规范管理率达90%以上,加强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筛查,筛查率达95%以上,遏制结核病的传播和蔓延。③寄地慢病防控10万元,立项依据是《全国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全国地方病防治十三五规划》、《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十三五”全国血吸虫病防治规划》、《湖南省消除血吸虫病规划(2016-2025年)》、《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等,长期绩效目标有加大健康宣教力度,大力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加强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病监测,规范患者管理,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年度绩效目标是完成疟疾血检监测170例,居民碘盐监测300份,碘缺乏病监测300例,居民肝吸虫及土源线虫调查1000例;认真开展查、灭螺工作,完成查螺面积40万平方米,灭螺5万平方米,灭蚴10万平方米,血吸虫查病2000人、化疗10人、询检4500人,顺利通过省级消除血吸虫病标准考核验收;加强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疾病监测和管理,积极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大力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顺利通过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④精神病防控5万元,立项依据是《精神卫生法》、《湖南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长期绩效目标有加强重性精神病患者筛查和管理工作,减少肇事肇祸,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年度绩效目标是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筛查和管理工作,确保重性精神病患者检出率≥4‰,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95%、面访率100%、服药率≥80%、规范管理率≥85%,规范服药率≥50%、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80%。⑤卫生监测10万元,立项依据是《食品安全法》、《湖南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长期绩效目标是加强农村饮用水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和食品安全,年度绩效目标是完成农村饮用水和大米、蔬菜等食品化学污染物及致病菌监测采样98份。
(六)其他情况
以上预算不包含上级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等其它专项经费。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收入来源)
5、部门支出总表(按经济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部门项目资金汇总表(按收入来源)
11、部门项目资金汇总表(按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
1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6、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7、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