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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2-03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5、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株洲市芦淞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作为区政府在城市管理方面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能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订管辖范围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管辖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订管辖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大中修和专项维修、道路绿化建设和维护、环卫设施建设和维护、执法装备保障的城市管理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管辖范围内城市管理方面政府投资和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3)负责区直有关部门、街道(乡镇)、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考评工作;
(4)负责辖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指挥调度,并组织实施辖区联合执法行动;
(5)负责辖区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辖区户外招牌、指示牌设置及沿街门店商业文化活动占道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建(构)筑物治理方面的全部工作;
(6)负责辖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辖区环卫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建筑垃圾、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消纳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管辖范围内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地的园林设施建设维护管理,承担区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负责辖区城市广场、人行道及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静态交通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停车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辖区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0)负责辖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队容风纪、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指导和督查工作;
(11)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工作;
(12)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3)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4)承担区委、区人民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我单位下辖7个副科级单位:芦淞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大队、芦淞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芦淞区拆除违法建筑综合管理大队,株洲市芦淞区道路绿化管理处,芦淞区市政维护管理处,芦淞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公室和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内设5个股室:综合办公室、财务审计室、考评办公室、综合业务室、法制和行政审批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城管局部门本级
2、芦淞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3、芦淞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公室
4、芦淞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大队
5、芦淞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6、芦淞区拆除违法建筑综合管理大队
7、株洲市芦淞区道路绿化管理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以及对市县转移支付的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二级机构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995.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53.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341.8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695.86万元,主要是2018年城管体制改革,新纳入了二级机构。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995.69万元,其中,科学技术286.3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09.3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增加3695.86万元,主要是2018年城管体制改革,新纳入了二级机构。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95.6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578.3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17.3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停车场费用支出51万元,主要用于停放违章车辆;专项整治经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整治工作;执法车辆的运行维护费30万元;除臭设备24.49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垃圾站、公厕环境;垃圾清运市场化261.84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城区内生活垃圾清运及垃圾站点清扫保洁。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局本级、区城管大队、区环卫处等7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8.5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82.58万元,原因2018年城管体制改革,新纳入了二级机构。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9.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增加84.4万元,主要是2018年城管体制改革,新纳入了二级机构。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城管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335.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0.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144.50万元(其中局本级政府采购服务5494.18万元,区环卫处政府采购服务5069.32万元,区道路绿化管理处政府采购服务380万元,区城管大队政府采购服务20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461.4平方米,其中城管局391平方米,城管大队210平方米,环卫处210平方米,拆违大队423.4平方米,绿化处227平方米;车辆60辆(城管大队9辆,环卫处42辆,拆违大队7辆,绿化处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环卫处2辆,拆违大队3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4辆(城管大队3辆,绿化处1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5、本单位重点项目有9个,资金总额7662.96万元,其中,城管局环卫市场化1-4月承包经费1167万元,立项依据是2013年环卫处及各街道办事处与承包公司签订的环卫作业服务项目合同书,长期绩效目标是确保我区主次干道环卫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实现城市管理的常态化和长效化,达到“时时处处整整齐齐、时时处处干干净净、时时处处通通畅畅”,年度绩效目标是清扫城区、小街小巷道路476万平米,确保我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干净整洁,每月按时拨付环卫合同金额,保证环卫工人工资及时到账;城管局环卫市场化5-12月承包经费4000万元,立项依据是挂网公开招标,以标书合同为准,绩效目标同上;城管局新三乡保洁经费468万元,立项依据是芦常发[2012]18号、芦政专纪[2012]12号文件,长期绩效目标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年度绩效目标是村组道路保洁,做到“五无五净”;城管局环卫工人工资提标及社保经费500万元,立项依据是株城发[2014]5号、株城管纪[2014]1号文件,长期绩效目标是落实株城发[2014]5号文件精神,切实保障环卫工人利益,年度绩效目标是确保我区1505名环卫工人月工资达到湖南省最低工资标准,以及符合条件的环卫工人都购买社会保险;城管考评经费150万元,立项依据是芦办发[2013]12号,长期绩效目标是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质量,努力营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城乡市容环境,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我区城市管理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年度绩效目标是考评9大办事处(乡)、市场管理局、城管大队、环卫处、城建局、城管局,每月通报成绩,按月进行奖罚;城管局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经费183万,立项依据是株编办[2010]231号、芦编办[2011]3号、芦办发[2009]33号、芦政专纪[2011]13号文件,长期绩效目标是配合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加快数字城管建设工作,保证指挥中心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年度绩效目标是指挥中心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人员每年工资及社保福利达到4.5万/人,按月及时拨付人员工资,中心设备每年维护检修,保证系统平稳运行;城管局环卫提质工作经费158万元,立项依据是芦办发[2008]27号、关于申请小街小巷保洁提标经费及白石港风光带保洁经费的报告及附件,长期绩效目标是确保我区主次干道环卫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实现城市管理的常态化和长效化,年度绩效目标是确保新增的白石港风光带2.4万平米清扫路面干净整洁;贺办、建设、建宁等5个办事处新增8小时作业时间,以及全区37座公厕水电费;绿化处绿化养护费478.96万元,立项依据是市区城管考核考评要求,长期绩效目标是提高和巩固园林绿化成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区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绿化认知度和爱绿护绿意识,相关接受服务公众满意度为80%以上,年度绩效目标是全市绿化养护考核“保二争一”; 环卫处环卫工人防寒费58万元,立项依据是株洲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纪要2016年6月24日文件,长期绩效目标有积极落实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系列政策,年度绩效目标是积极落实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系列政策。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收入来源)
5、部门支出总表(按经济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部门项目资金汇总表(按收入来源)
11、部门项目资金汇总表(按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6、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7、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