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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芦淞区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更新时间:2018-02-03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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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5、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区委的部署,统一全区政法干警的思想行动。
  (2)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4)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督办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7)组织推动政法各部门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的新途径,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8)研究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规考察管理使用好政法干部。
  (9)指导各乡(开发区)、办事处的政法综治、稳定工作。
  (10)指导、督促、协调全区“6.10”工作。
  11)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芦淞区政法委机关下设综治办、维稳办两个部门,内设办公室、政工室、执法监督室3个内设机构。无独立核算二级机构。
  政法委机关共有编制11人。年末实有人数13人,其中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2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7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0.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8.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标。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7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70.6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8.51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标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0.6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62.5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8.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万元,主要用于信访津贴发放等方面;其他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联点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委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7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1.77万元,上升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地方各级政府相关规定要求列支公务接待费,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259.28平方米;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无。
  5、本单位重点项目有1个,资金总额89万元,名称为社会治安治理和保稳定经费,根据省、市政法综治要求设立,长期绩效目标为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年度绩效目标是加强社会治安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保持“平安县(市区)称号。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收入来源)
  5、部门支出总表(按经济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部门项目资金汇总表(按收入来源)
  11、部门项目资金汇总表(按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
  1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6、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7、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

中共芦淞区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