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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2-03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5、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一、 主要职能
区纪委和区监察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调查两种职能,对区委、区政府全面负责。主要职能有: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区监察调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等。
3、负责检查并处理乡镇党委和区级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和区管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上报对这些违纪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初步核实同级党委或它的成员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况,并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向上一级纪委报告接到的对下一级党委(党组)及其成员的检举控告。
5、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区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违犯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犯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情节的轻重,作出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律和规定程序办理);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受理监督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6、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对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
7、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9、承办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党风政风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含案管)、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
派驻机构4个:派驻财政局纪检组、派驻教育局纪检组、派驻卫计局纪检组、派驻政法委纪检组。
其他2个: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 芦淞区纪委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5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2.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7.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5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52.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7.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2.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27.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专项业务费等。其中:部门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等方面;其他支出2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局本级1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2.7万元,上升39.8%。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3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芦淞区纪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收入来源)
5、部门支出总表(按经济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部门项目资金汇总表(按收入来源)
11、部门项目资金汇总表(按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
1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6、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7、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