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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2-03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5、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代表区委、区政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为信访人员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来信、来访、来电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大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信访事项的轻重缓急分别交、转各乡办和区直有关部门办理,并要求其按交办意见报送办理结果。
(二)承办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协调本区行政区划范围内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根据区负责人意见明确特殊信访事件的受理单位和稳控责任主体并督查、督办;检查、督促有关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三)直接调查处理重要信访案件和信访老户事项。代表区政府受理人民群众对各镇和区各部门调处信访案件的复查申请,并组织复查。负责无理信访事项终结认定以及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信访听证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筛选有价值的人民建议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对带有全局性、苗头性或涉及面较大的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建议;综合分析、研究信访情况,及时向领导机关提供信访信息。
(五)处理中央信访联席办、省信访联席办、市信访联席办交办的非正常信访案件,并负责有关工作布置及交办事项的组织协调、会办督办工作。
(六)负责国家、省、市、区信访网络信息系统维护,信件、信息和“区长信箱”办理及重要事项的协调会办工作。
(七)检查、指导、督促各镇、区级机关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组织信访干部业务培训,开展信访宣传工作;参与研究、起草全区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规定草案。加强信访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八)组织协调驻京、驻长信访应急工作组工作,及时劝返本区越级上访群众;牵头处理信访突发及群体性事件;配合公安、武警、安全部门处理以群众集体上访为由进行的游行、集会、请愿等活动。
(九)按照《信访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对有关单位及信访干部、信访群众提出奖励或处罚建议。
2、机构设置
芦淞区信访局为区级一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联席办、接访室。全单位共有人员6人,其中在职人员5人,退休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芦淞区信访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芦淞区信访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主要是财政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也包括市信访局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信访救助、维稳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7.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65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8.09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7.65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52.17万元,比上年减少3.53万元。原因是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减少,职工工资调整及社会保险福利提高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6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67.6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专项业务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救助专项资金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2.84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84万元,上升7 %。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地方各级政府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货物支出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服务支出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工程支出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20.21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5.本单位重点项目有信访应急专项1个,资金总额100万元,立项依据是湘办发[2016]17号及株办发[2017]7号文件,长期绩效目标是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不出现赴省、进京对象出现非正常上访,在市级做到及时做好工作,及时劝回,认真处理好本级上访对象的工作,不出现危害社会的现象;年度绩效目标是进京非访为“零”赴省进市及时劝回,各项信访维稳指标比去年减少20%。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收入来源)
5、部门支出总表(按经济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部门项目资金汇总表(按收入来源)
11、部门项目资金汇总表(按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
1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6、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7、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