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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2-03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5、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一、部门基本概况
1、部门职责
根据 《中共中央株洲市芦淞区委、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芦发[2010]10号)和《中共株洲市芦淞区委、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关于芦淞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芦发[2010]11号)精神,设立株洲市芦淞区文化体育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拟定全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3、负责辖区内申办书报刊零售出租业、电子游戏娱乐业、打字、复印、名片(三印企业)、音像制品零售的审验、登记、发证工作;组织实施开展“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管理协调工作。4、组织指导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协调社区关系,推进全民健身工程的实施,大力发展群众文化体育事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5、负责对文化馆、乡、镇、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文化体育三级网络的管理和工作指导,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6、负责芦淞区文物保护、抢救、挖掘的有关工作。7、负责芦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和普及工作。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株洲市芦淞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行政机关,现有股室 2 个,在职人员 8 人,退休人员 9人,无固定期限临时工1人,属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芦淞区文化馆 1个副科级直属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芦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本级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芦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43.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3.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17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增加。
2、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43.28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3.2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17 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2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43.2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43.28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8.17万元,上升0.057%。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0.5万元,主要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地方各级政府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5.9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5.9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33.88 平方米;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 套。
5、本单位重点项目有1个,资金总额78.96万元。项
目名称文化事业费,立项依据根据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体系服务示范区要求,2018年要全面落实文化示范区的相关指标。长期绩效目标有提高群众的艺术创作水平和作品质量,协调组织本地文艺家与草根文艺爱好者结对子。文化惠民工程深入人心,文化活动精彩纷呈,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逐渐丰富,满意度不断增长,年度绩效目标是发展群众文化事业,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进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收入来源)
5、部门支出总表(按经济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部门项目资金汇总表(按收入来源)
11、部门项目资金汇总表(按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
1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6、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7、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