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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2-03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一、部门基本概况
株洲市芦淞区土地储备中心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代表市国土资源局配合芦淞区政府,以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芦淞集团”)为依托盘活服饰城、航空城闲置和存量土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根据工作需要,在职人员4人,其中1名正科级主任为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委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芦淞区土地储备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芦淞区土地储备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财政预算收入32.9406万元 ,为财政预算定额补助。收入较去年增加11.1286万元,主要是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和机关运行经费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8年预算支出32.94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475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465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1286万元,主要是: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和机关运行经费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32.940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2.940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区土地储备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576789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1.576789 万元,上升 39 %。主要为人员增加导致。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芦淞区土地储备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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