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信息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各单位预算和三公经费
更新时间:2018-02-03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5、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负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重要会议的统一管理及有关会务工作。
(2)负责区政府大型活动以及对外的接待服务保障工作。
(3)负责区机关大院卫生、绿化、消防、安全保卫等工作,保障院内水、电、气正常供给。
(4)负责机关大院内各种机电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
(5)负责区政府老院、政府西院的的办公房屋、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区机关大院内办公用房的调整、维修等工作。
(7)负责区机关大院、老院、西院的物业管理工作。
(8)负责区政府机关食堂、文印等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株洲市芦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区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22人,退休人员18人,属区一级预算单位。属全额拨款单位。
本部门共有人员40人,其中在职人员22人,退休人员18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芦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株洲市芦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工作任务,2018年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收入预算330.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0.5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35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标。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30.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30.5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35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0.5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30.5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4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万元,下降10%,减少的原因是公用经费由人均2万元减少到1.8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较2017年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3. 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288.94平方米;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5.本单位重点项目有2个,资金总额1950万元,其中,政府机关运转经费1600万元,立项依据是相关合同,长期绩效目标是确保新院、老院、西院、武装部院的正常运转,年度绩效目标是:1.搞好新院、老院、西院物业管理;2.每月支付好新院、老院、西院及食堂水、电、气费;3.确保4台班车按时接送机关干部;4.养护好院内38000平方米园林绿化;5.保证食堂1014人就餐工作;6.消杀新院、老院、西院、食堂、湘菜老鼠、蟑螂、蚊蝇,控制在国家规定控制标准内;7.预防、灭治新院、湘菜时代建筑物及绿化区域内的白蚁及安装白蚁监测系统;8.维修维护好新院、老院、西院内的办公房屋及设施设备;9.清运好新院、西院内的生活垃圾;10.购置好各单位所需的办公家俱及院内必须的各类设施设备;11.保证会务、保洁、安保、维修工作材料;12.清洗好会议中心及办公室地毯、桌布、窗帘、椅套、幕布等;13.搞好院内的氛围布置及各项中心工作宣传、广告制作等;公务用车平台350万元,立项依据是按照区委、政府的要求,长期绩效目标是确保公务用车平台正常运转,年度绩效目标是:1.保证38台公务用车正常运转;2.保证39个单位公务用车。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收入来源)
5、部门支出总表(按经济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部门项目资金汇总表(按收入来源)
11、部门项目资金汇总表(按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6、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7、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