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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法制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更新时间:2018-02-03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5、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根据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三定方案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统一管理、监督指导区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
  2、负责以区政府名义发出的文件的核稿,确保依法行政;
  3、负责区长与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络管理工作,并为区政府领导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负责组织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业务知识培训;
  5、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统一管理、协调、指导区级行政赔偿工作;
  6、收集、反馈国家行政性法律、规章贯彻执行情况,负责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2、机构设置: 芦淞区法制办本级。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法制办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法制办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本级预算的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既包括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业务专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2.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9.51万元,主要是办内人员一人于2017年11月办理退休,减少了工资福利、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的预算和“两证”考试服务费的预算。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2.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0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0.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3万元、业务专项2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9.51万元,主要是办内人员一人于2017年11月办理退休,减少了工资福利、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支出和“两证”考试服务费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7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8.7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两证”信息管理系统维护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系统维护和管理等方面;行政复议专项经费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复议活动的开支等方面;区政府聘请法律顾问费10万元,主要用于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委托业务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法制办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91万元,下降17.88%。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法制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4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43.14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5、本单位重点项目有3个,资金总额24万元,其中,常年法律顾问续聘10万元,立项依据是湘中律(2016)顾字第017号合同,长期绩效目标有提高依法治区水平,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年度绩效目标是对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及合法性审查,有效降低经济风险,为各类行政诉讼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减少赔偿损失;行政复议专项经费4万元,立项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章第三十九条,长期绩效目标有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正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年度绩效目标是恪守公正,依法受理复议案件;精心办案,确保复议审理质量;真正把案件办成经得起考验的“铁案”;“两证”系统维护费10万元,立项依据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转发《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长期绩效目标是为了落实好省政府决定,确保依法履职所需相关经费,做好行政执法培训相关经费保障工作,年度绩效目标是做好年度行政执法培训工作,保障好培训经费,包括教师课酬、资料费、阅卷费等。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
  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收入来源)
  5、部门支出总表(按经济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部门项目资金汇总表(按收入来源)
  11、部门项目资金汇总表(按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
  1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6、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7、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芦淞区法制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