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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来源:贺家土街道办事处作者:贺家土街道办事处 字体[ 大 中 小 ]
株洲市芦淞区贺家土街道办事处
2017年部门预和“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单位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和法律法规,对居民进行思想法制教育和社会法制教育,依法保障居民合法权益;拟定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远近期规划,大力发展街道办事处经济,提高社区服务能力;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卫生和财政、民政、安全、司法行政。计划生育、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行政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等。
二、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株洲市芦淞区贺家土街道现有在职人员:14人,事业编制:9人工人:2人,退休人员18人,属区一级预算单位。无单独核算的下属二级机构。
三、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该部门主要工作任务,2017年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收入预算3173893元,其中:财政全额拨款3173893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元。
(二)支出预算3173893元。
1.工资福利支出2480854.72元,比上年减少24348.28元。原因是人员变动;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23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0738.28元,比增加7138.28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6年 “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35367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39元,因公出国费0元,公用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028元。2017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00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车改后没公务用车)。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地方各级政府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根据《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规定除特殊可保留车辆外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
五、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17年支出预算数为0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株洲市芦淞区贺家土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预算
贺家土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
贺家土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7 年贺家土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