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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白关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更新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株洲市芦淞区白关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预和“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单位主要职责
  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卫生和财政、民政、安全、司法行政、计划生育、城市管理、社会综合治理等行政工作。
  二、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白关镇下设党政办、民政办、劳动保障站、城管办、卫计局、综治办、司法办、安监站、武装部、农业办、统计站、财政所。
  白关镇共有财政供养人员93人,其中自收自支人员8人,行政人员32人,事业人员27人,退休人员25人,另长期合同工1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该部门主要工作任务,2017年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收入预算6259776元,其中:财政全额拨款6259776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元。
  (二)支出预算6259776元。
  1.工资福利支出4971058.04元,比上年增加287456.42元。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收入增加;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60000元。由于我单位是定额补助单位,2017年区财政预算每个乡办安排了10万办公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68717.96元,比上年减少320449.96元。原因是人员包干经费增加。
  4、项目支出0万。
  四、“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0000元,车辆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地方各级政府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根据《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规定除特殊可保留车辆外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
  五、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17年支出预算数为0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株洲市芦淞区白关镇2017年部门预算
  白关镇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
  白关镇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