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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龙泉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更新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株洲市芦淞区龙泉街道办事处
  2017年部门预和“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单位主要职责
  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管理职责,负责本辖区各项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保护环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三)动员和领导居民及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 
  (五)负责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由原农村集体经济改制的股份合作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在地统计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员就业、社保、退管等社会保障工作; 
  (十二)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十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森林防火、防汛、防风、防旱、防震、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抢险救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株洲市芦淞区龙泉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主管外派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现有股室12个,在职人员56人,退休人员22人,属区一级预算单位。
  三、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该部门主要工作任务,2017年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收入预算3870086元,其中:财政全额拨款3870086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元。
  (二)支出预算3870086元。
  1.工资福利支出2976187.48元,比上年增加302272.48元。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收入增加;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元,比上年减少65187元。原因是车辆费用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93898.52元,比上年减少1134.52元。
  4、项目支出0万。
  四、“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6年 “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85582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066元,因公出国费0元,公用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8516元。2017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车辆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地方各级政府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根据《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规定除特殊可保留车辆外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
  五、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17年支出预算数为0元。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株洲市芦淞区龙泉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预算
  龙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
  龙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