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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更新时间:2017-07-30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代表区委、区政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为信访人员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来信、来访、来电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大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信访事项的轻重缓急分别交、转各乡办和区直有关部门办理,并要求其按交办意见报送办理结果。
  2、承办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协调本区行政区划范围内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根据区负责人意见明确特殊信访事件的受理单位和稳控责任主体并督查、督办;检查、督促有关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3、直接调查处理重要信访案件和信访老户事项。代表区政府受理人民群众对各镇和区各部门调处信访案件的复查申请,并组织复查。负责无理信访事项终结认定以及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信访听证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筛选有价值的人民建议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对带有全局性、苗头性或涉及面较大的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建议;综合分析、研究信访情况,及时向领导机关提供信访信息。
  5、处理中央信访联席办、省信访联席办、市信访联席办交办的非正常信访案件,并负责有关工作布置及交办事项的组织协调、会办督办工作。
  6、负责国家、省、市、区信访网络信息系统维护,信件、信息和“区长信箱”办理及重要事项的协调会办工作。
  7、检查、指导、督促各镇、区级机关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组织信访干部业务培训,开展信访宣传工作;参与研究、起草全区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规定草案。加强信访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8、组织协调驻京、驻长信访应急工作组工作,及时劝返本区越级上访群众;牵头处理信访突发及群体性事件;配合公安、武警、安全部门处理以群众集体上访为由进行的游行、集会、请愿等活动。
  9、按照《信访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对有关单位及信访干部、信访群众提出奖励或处罚建议。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芦淞区信访局为区级一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联席办、接访室。全单位共有人员7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工勤编1人,年末在职人员6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数249.5万元,较上年(339.82万元)减少90.32万元,减少13.6%;支出决算数 249.5万元,较上年(350.76万元)减少10.26万元,减少1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6年度总收入决算数228.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5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度总支出决算数23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24.99万元,占总支出的97.3 %;项目支出6万元,占总支出的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为228.5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339.82万元减少111.32万元,减少14%;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28.5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350.76万元减少122.26万元,减少1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35万元 ,较上年353.26万元减少130.91万元,减少1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35万元 ,其中①基本支出222.3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7.3%;②项目支出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230.99万元,较年初预算281.00万元增加5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不含非税收入拨款和上级专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2.35万元,其中:①人员经费支出78.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3%;②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3.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7 %。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0.79万元,较年初预算0.79万元持平。其中:①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③公务接待费0.79万元,较年初预算0.79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0.79万元,较上年6.29万元减少5.5万元,减少69%,其中:①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 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持平。③公务接待费0.79万元,较上年6.29万元减少5.5万元,降低6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0.7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全年因公出国(境)组团数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2016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接待人次2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均为0.1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7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1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


附件:株洲市芦淞区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株洲市芦淞区信访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