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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7-30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芦淞区征地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办于2016年7月新成立,主要职能一是负责全区征拆征收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和指导;二是指导、协调各指挥部做好项目概算编制等前期工作;三是督促各责任主体完善征拆工作网络建设、加强征拆征收队伍培训等工作;四是组织召开个案处理联席会议,定期研究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五是承办全市征收项目日常工作调度和进度目标考核;六是组织相关单位报送年度征拆征收工作计划。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办为芦淞区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人员数8人,现已到位编制人员数6人,人事领导小组通过的临聘人员10人,其中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2名。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合计12171.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95.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7.13万元;本年度支出合计12164.7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47万元。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合计12171.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95.1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9.37%,政府性基金收入87.1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63%。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总支出合计12164.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08.0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5.83%,项目支出400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2.88%;政府性基金支出87.13万元;其他支出69.61万元。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08.0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7.13万元;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08.0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7.13万元。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08.0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0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8.05万元,占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的66.69%,项目支出4000万元,占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的33.3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年初预算支出6073.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73.15万元;决算支出12095.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08.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7.13万元。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08.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7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000.31万元。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国内接待费0.3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分别减少0.04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国内公务接待5次,接待人次32人;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87.13万元,支出87.1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我办2016 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万元,都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三)我办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6年我办基本支出管理的各项收入和支出都按预算的目标完成。我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有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和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在编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由财政工资中心统发,公用经费用于添置办公用品、购置办公设备等,使公用经费用到了实处。“三公”经费主要支出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承秉严格执行中央三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是信息管理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费,主要支出是办公费、委托业务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附件:株洲市芦淞区征地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株洲市芦淞区征地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