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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更新时间:2017-07-30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部分 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卫生和财政、民政、安全、司法行政、计划生育、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行政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大京管委会下设党政办、民政办、劳动保障站、城管办、计生办、综治办、司法办、重点办、两型办、安检站、武装办、农业办、统计站、旅游公司、财政所。
  第二部分 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单位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合计1117.83万元,上年总收入965 .05万元,比上年增加15.83%。支出1117.83万元,比上年增加15.83%。
  二、关于单位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合计1117.83万元,其中:财政全额拨款763.81万元,占总收入68%,其他收入354.02万元,占总收入32%。
  三、关于单位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1117.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1.49万元,占总支出37%;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59.47万元,占总支出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87万元,占总支出0.04%。
  四、关于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总收入763.8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72.58万元,增加29.18%。
  财政拨款总支出763.8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72.58万元,增加29.18%。
  五、关于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总支出763.8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72.58万元,增加29.18%,人员调整与工资异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总支出763.8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72.58万元,增加29.18%,人员调整与工资异动。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总支出763.81万元,年初预算219.39万元,预算追加原因为景区门票补助、困难乡镇补助、人员调整与工资异动。
  六、关于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①基本支出386.34万元,占总支出的61.15%,主要支出在行政运行、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旅游业管理支出等。
  七、关于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数为18.9万元。
  (1)公务接待费:2016年公务接待费18.9万元,2015年公务接待费20.4万元,比上年下降0.92%,主要用于接待相关业务单位产生的费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其中公务接待191批次,1575人次。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车改革之后没有公车了。
  (3)因公出国费用为0。
  八、关于单位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2.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2.0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为219.17万元,主要为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招待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为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为0。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6年,管委会认真贯彻《预算法》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主要工作总结为: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了顺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财政部门内部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和操作规程。2、加强完善制度建设,结合当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从预算编制源头抓起,进一步落实,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加快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