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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更新时间:2017-07-30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株洲市芦淞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6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芦淞区机构改革芦政办发[2015]85号文件规定,将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大队、区卫生监督所职责整合,组建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和主管部门授权的社会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监督执法任务。 
  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芦淞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是芦淞区人民政府主管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名,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办公室、环境卫生监督股、传染病防治与学校卫生监督股、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股、计划生育执法股5个科室,全局共有工作人员19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9人,大病离岗人员1人,借出人员3人,临聘人员(协管)5人,退休人员1人。我局无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6年芦淞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决算公开表如下: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附表1-8)。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账户于2016年7月正式运行,全年决算收入总额为122.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93万元,上级拨款收入21.7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总额为122.5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为85.3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7.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14万元),人员支出占比为70%;商品和服务支出37.25万元,公用支出占比为30%。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收入决算数为122.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93万元,占总收入的82.30%;上级拨款收入21.7万元,占总收入的17.7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决算支出总额为122.5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为85.3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7.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14万元),人员支出占比为70%;商品和服务支出37.25万元,公用支出占比为3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为122.6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00.93万元。本单位为2016年4月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度可对比数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66万元。本单位为2016年4月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度可对比数据。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66万元 ,其中①基本支出69.6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5.12%;②项目支出23.0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4.8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为2016年4月新成立单位,2016年年初没有做财政预算,故无上年度可对比数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61万元,其中:①人员经费支出55.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25%;②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75%。本单位为2016年4月新成立单位,所有数据无上年度可对比数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6.99万元。其中:①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94万元;③公务接待费0.05万元。本单位为2016年4月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度可对比数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6.9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全年因公出国(境)组团数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6.9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因公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我局现留有1台车辆用于日常监督及执法。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接待人次14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均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5万元。由于本单位为2016年4月新成立单位,故无上年度可对比数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单位2016年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采购支出为3.5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的零星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 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本单位为2016年4月新成立单位,2016年无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株洲市芦淞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株洲市芦淞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