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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7-30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芦淞区重点工程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重点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芦编办【2009】11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区重点项目进行管理、监督、协调和调度。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芦淞区重点工程办公室是区人民政府主管重点项目工作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区级一级预算单位,无下设独立核算二级机构。核定编制5人,实际在岗在编5人,无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重点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重点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关于重点办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1.98万元,支出合计81.98万元。
二、关于重点办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的年初预算数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万元),调整后的预算数81.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98万元),本年决算数81.98万元。
三、关于重点办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54.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3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25万元;项目支出27.3465万元。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合计81.98万元。
关于重点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1.98万元,支出合计81.98万元。
五、关于重点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数81.9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3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7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81.98万元。原因:年初预算不包含项目支出。
六、关于重点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
(四)重点办为新增独立核算单位,所以不能与上年数据对比。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能够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使用效率和实施效果,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了较好的制度保障。2016年度预算绩效主要是在全市 “项目攻坚年”活动中保二争一,该项目绩效评价已出结果,取得在全市排名第二的好成绩。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附件:株洲市芦淞区重点工程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芦淞区重点工程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