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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7-30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芦淞区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 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区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拟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分解议案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3. 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监督检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 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5. 按规定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并组织对区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6. 负责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区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参与或协助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 负责建立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负责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按规定上报伤亡事故情况。
8. 负责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安全评价及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情况的监督检查。
9. 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指导和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监督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工业园做好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10. 负责编制全区安全生产的发展规划与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推广、示范工作。
11. 负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共有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安全生产执法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1~表8。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191.03万元,较2015年减少
0.14万元;支出合计195.72万元,较2015年增加1.77万元。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191.03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见表2)。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19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63万元,占总支出的82.58% ;项目支出34.09万元,占总支出的17.42%。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1.03万元,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6万元;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1.03万元,较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6万元。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0.95万元,较2015年增加1.6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数的82.15%;项目支出34.09万元,占总数的17.8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0.95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增加120.09万元,原因:预算仅包含财政拨款行政运行经费,未包含项目支出等其它经费。
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的82.18%。
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为0.89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3.71万元,较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减少7.63万元,原因是本单位近年来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逐步减少不必要的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均为公务接待费,全年接待批次为:15,人次为:158。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38万元,比2015 年减少12.53万元,降低17.68%。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差旅费、临聘人员劳务费等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说明
2016年安监局收入总计175.30万元,支出总计175.30万元,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全局日常工作及重点计划工作内容等。根据2016年株洲市芦淞区安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打分表,全局有效完成全年计划安排,评价结果为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株洲市芦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株洲市芦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1日